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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  

根据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我区决定从2017年4月初至2017年10月底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覆盖公安、人社、城建、农林、卫计、工商、物价、食药等8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治理重点

2015年以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二)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五)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区政府法制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各相关单位对照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表1)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各相关单位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单位及其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区政府法制办和各相关单位将联合组建检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单位重点检查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表1)于8月31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执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表1)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成立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检查组,负责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班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按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各系统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整改的工作进展和成效,集聚正能量,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相关单位请于5月1日前,将参加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情况和本单位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地址(见附表2)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

附件:1.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2.2017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登记表

  人:区政府法制办  刘蕊

联系电话:5418617    15871143004

电子邮箱:tssxbgs@163.com

20174月25日

附件1

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类别: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                

 

发现问题数(个)

整改问题数(个)

涉及金额 (万元)

责任追究

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数

单位

个人

检查

通报

通报

诫勉

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纪律处分

移送司法

县处级

乡科级

县处级

乡科级

县处级

乡科级

其他

县处级

乡科级

其他

县处级

乡科级

其他

县处级

乡科级

其他

县处级

乡科级

其他

本月

 

 

 

 

 

 

 

 

 

 

 

 

 

 

 

 

 

 

 

 

 

 

 

总计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填报时间分别是531日、831日、1015日前;典型问题和案例定期上报。

附件2

2017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登记表

             专项治理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单位(盖章):

单位

分管领导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具体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专班联络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邮箱: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