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8 来源:
铁政文〔2016〕19 号
区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委提名(铁发干〔2016〕20号),经区长徐莉提请:
孙小江同志为铁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方 敏同志为铁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请予审议。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