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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水利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7-22  来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5]31号)和市编办《关于调整市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责权限的通知》(黄编办发[2013]10号)精神,区农林水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新增的职能:

  1、市水利水产局原承担的区属企业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防汛费征收使用及辖区内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工程管理监督执法,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竣工验收职能。

  2、市农业局原承担的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号牌、行驶证核发及日常监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农林水利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农林牧业和水利水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和制订全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林牧业和水利水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2、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牵头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认真督促、检查区政府下达的农业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4、积极抓好全区的农业生产、多种经营生产,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动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号牌、行驶证核发及日常监管职能。

  5、进一步完善土地联产承包制,大力推行土地流转体制改革。组织制订各项生产合同,督促、检查合同的落实、兑现。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业,提高农业商品转化增值率。

  6、制订林业生产规划,大力开展宜林荒山拍卖、租赁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体制。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

  7、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区属企业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防汛费征收使用及辖区内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工程管理监督执法,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工作。

  8、积极倡导科学种菜,科学管理,积极推广蔬菜优良品种和繁育新品种。做好菜农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菜农运用新品种、新技术、做好蔬菜生产工作。

  9、大力改善全区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生产条件;制订水利建设规划;搞好水利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和水利机械的管理、保养、使用工作。

      10、负责全区农林牧业和水利水产业的统计工作,并定期拟写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1、积极做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工作。

  12、为企业和基层提供“项目直通车”服务。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处理本级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与协调; 

  2、部署和组织本级单位的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水毁工程恢复和病险工程处理,依法清除和处理阻水障碍及影响安全渡汛的有关问题;

  3、拟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单位防御洪水方案及各类防洪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4、负责汛期昼夜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发布讯情、灾情公告,为领导指挥抗洪抢险参谋服务;

  5、负责本级单位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拟定、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抗洪抢险部队和地方抢险队伍的组织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