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 27℃~21℃ | 空气质量: 优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7-22  来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5]31号)精神,铁山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财政工作主要职责

  1、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 拟订和执行全区行政和事业单位津补贴制度;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并提出税收建议。

  7、负责制定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各项支出。

  9、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负责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

  10、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市下拨专款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法事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负债、经营损益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效益状况。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参与处理重大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