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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9-24  来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5]31号)精神,铁山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科学技术协会与区科学技术局合署办公,挂铁山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区科技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推动科技兴区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4、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5、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

  6、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7、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8、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区产学研合作工作。

  9、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需求工作。

  10、组织制定人才强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策划上报人才项目并组织实施。

  11、承担区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经济建设,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2、促进并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组织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4、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参与科技决策、规章制定和宣传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活动。

  5、对所属的全区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和工作进行管理;对基层及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活动,接受委托承担决策论证,提出决策建议。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利事业计划和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政策、规章;主管全区专利管理工作。

  2、组织《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专利工作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3、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指导规范专利执法工作,为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等专利纠纷的审判提供咨询意见。

  4、规范和管理科技、经济、贸易活动中的专利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

  5、指导全区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推动专利信息的收集、传播,促进专利信息产业发展。

  6、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