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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长城砖厂新建年产3800万块标砖生产线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  

根据环保部环办环评函【2017123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现将铁山区长城砖厂“新建年产3800万块标砖生产线”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铁山区长城砖厂新建年产3800万块标砖生产线项目位于黄石市铁山区廘嶂山街道。项目北邻松山路,东临铁贺线,交通非常方便。项目租用武汉市铁山石灰石矿的货场,占地总计4644平方米。项目建有办公间、堆场及两条生产线、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年产3800万块标砖。

本项目年工作日为330天,8小时工作制,工人8人。

二、项目变更情况

经过对本项目现场踏勘与情况了解,其主要主体工程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环保设施设置已按环评要求完成,仅有生活废水处理措施发生变更:

环评中要求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管网,排至城市污水管网的处理措施,实际处理措施为:食堂泔水送附近村民喂猪,生活废水采用旱厕收集后回用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废气治理 搅拌机上方密闭,并设有喷头;项目产品堆场装有喷淋洒水装置、原料堆场有雨棚,雨棚四周有围挡。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设置雨水排水沟,并建了沉淀池,用于产品的养护。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建设了旱厕,及时清理做农家肥。

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边角余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管理:按照要求,设置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卫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等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间,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验收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17824-825日),本项目运行正常,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800万块,年工作时间为330天,平均理论日生产能力115151块,实际824日和25日生产量分别为92120块标砖、89856块标砖,实际的生产负荷分别达到80%78%,符合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对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对厂界进行两天的监测,设置了4个监测点位,其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均低于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且上下风向各浓度值变化不明显。

3、废水 

因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外排,所以本次未监测废水。    

4、噪声 

因项目只是白天生产,西侧为水塘,所以只监测了厂界东、南、北侧噪声和北侧居民点昼间噪声。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居民点的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松山路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有一定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的边角余料和不合格品均回用于生产,无工业固体废物外排。

20171019日,铁山区长城砖厂在铁山组织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新建年产3800万块标砖生产线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验收期间,验收组成员实地踏勘了工程及其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重点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核实情况,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建设项目

1、废水收集与处理措施不完善。

按照相关治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重点做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设置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确保含尘雨水不外排。

2、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环保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对原料堆场周边设置围档、防风抑尘措施,相关产尘点设置喷淋装置。逐条落实堆厂防尘,上料防尘,生产设施防尘,进出车辆防尘,道路防尘,确保达标规范。

3、加强全自动砌块成型机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鉴于项目场区地势较低,企业要做好下大雨期间确保含尘雨水不外排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验收监测报告

    1、补充项目厂区雨水管网图,补充项目雨污分流执行情况的分析并附管网图和相关照片。

2、鉴于项目场区地势较低,补充下大雨期间含尘雨水外排的环境风险分析。

二、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尽快整改落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验收有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联系人:黄总,电话:13886469017,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告发布单位:铁山区长城砖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