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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铁纪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由区纪委牵头组织,抽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主体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抽查了辖区28家单位党组织。

  这次检查主要是依据《铁山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铁办发〔2017〕5号)中的规定内容来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抽查学习笔记、知识测试、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被检单位党组织都能够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对十九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和新党章等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按时间节点进行“手抄党章100天”、开展舆论宣传、进行理论宣讲等“规定动作”的开展,有的单位党组织还开展了内容丰富的“自选动作”。但总体来看,依然存在较多共性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是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一些单位都是照搬区级方案;有的单位未将区委要求的规定内容写进方案。

  二是党员干部心得体会质量不高,有的是对报告原文大段照搬照抄;有的出现大量与自身工作实际毫不相关的语句段落;有的虚于应付,文章篇幅过于短小,甚至不足一页等等。

  三是支部集中学习时,讨论发言覆盖面窄。一些单位仅仅是以领学为主,即使有同志发言,也多是复述报告中的原文,个人体会较少。

  四是“规定动作”不到位。手抄党章等进度慢,甚至出现手抄内容空白。

  五是对十九大报告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熟练。从测试情况看,大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知晓度低,仅有少数党员干部能较好完成知识测试。

  请全区各级党组织对照以上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短板”,找“自选”,把“功课”做足,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九大精神。请各被抽查单位党组织按照检查组现场反馈的结果迅速整改,下一步区纪委将监督检查常态化,适时约谈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后期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铁山区纪委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