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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  

  铁山区宣传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并提出宣传系统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全区文化体育、卫生、广电、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指导街(镇)、区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的宣传工作;协调全区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掌握全区理论工作动态,总结和推广理论学习工作经验。

3、负责引导新闻舆-论,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部门的工作;对区广播电视事业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社会文化工作和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研究和规划全区文化艺术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对区文体局、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以及全区社会宣传、企业宣传、社区宣传、法制宣传、科技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

6、负责制定基层党员思想理论教育计划,编写党员教育教材;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7、宏观指导全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管理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8、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贯彻对外宣传工作的政策;组织、协调对外新闻报道和对外、对台文化交流。

9、组织实施盛市委宣传部和区委有关宣传工作的重点课题的调研,做好舆情信息、宣传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10、宏观指导协调宣传系统党的建设。

11、受区委委托,管理区直宣传系统的领导干部;对街镇党(工)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区宣传干部和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系统股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考核任免工作;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受委托主管全区企业政工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山区宣传部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铁山区宣传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3,事业2人,长期聘用人员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部门预算总收入108万元,皆为本级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8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39万元,增长36.1%。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万元,个人和家庭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6年相比,预算总支出增加39万元,增长36.1%。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36.1%,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36.1%。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会议、差旅等费用支出。

本年预算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万元。
(二)项目支出02016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5万元,下降7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下降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下降100%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25%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