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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建管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蓝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来源:  

  为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区大气办日常巡查情况,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污水管网建设、天然气管道安装两个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挂牌督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挂牌督办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污水管网建设、天然气管道安装两个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极不规范,多个施工路段未实行围挡作业,渣土未及时清理,物料乱堆、乱放且无覆盖,导致过路车辆车轮带泥上路,城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虽经微信群、通报、约谈,并下达书面督办整改通知书,但在区大气办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上述问题在不同时间出现三次以上,整改工作无任何有效进展。

   

  二、实施挂牌督办的整改责任主体 

  决定对污水管网建设、天然气管道安装两个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建管局挂蓝牌管理。

   

  三、挂牌督办要求 

  1、请区建管局责成施工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建设工地“六个规范”要求,于2017年12月5日前整改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现场渣土,确保道路卫生整洁。

  2、请区建管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实施围挡作业,对物料、裸土实行全覆盖,严禁扬尘污染空气环境。

  3、被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后,由区建管局向区大气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摘牌验收申请、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总结等),区大气办组织验收后予以摘牌。

  4、限期未整改到位,由建设工地监管部门区城管局采取停工整治措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顶格处罚。

  5、限期整改期限结束后,如果同类问题继续发生,将对业主单位挂黄牌管理,并提请区主体办、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6、请区建管局、区城管局于每周四17:30前向区大气办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执法监管巡查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鄢雨

  联系电话:5429950

  电子邮箱:414212535@qq.com   

                2017年11月30日

  铁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