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 27℃~21℃ | 空气质量: 优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黄石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3  来源:东楚网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根据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有奖举报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直接执法区域(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阳新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办法同步实行有奖举报。 

  第三条广大市民群众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可现场隐蔽录像并致电12318举报,并在现场等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一般城区40分钟内到达、开发区1小时左右到达),依法固定证据,核实举报属实后当场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合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奖励。 

  第四条举报人举报后,执法队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的,举报人可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714-6379768)或市文新广局党组(0714-6350601)反映。市文新广局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条为未成年人提供营业性服务的网吧,一经调查核实,一律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发布之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促各网吧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网吧违法行为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本办法由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1月22日 

来源:http://www.hsdcw.com/html/2017-11-23/8899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