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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铁山区委、铁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铁山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1、协警、文职、特勤等共计23人;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一定逻辑思维能力。

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优先录用。录用后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方可离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178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铁山公安分局505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 

四、考试和聘用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二)体能达标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体能达标测试,体能达标测试实行淘汰制。 

(三)面试。体能达标测试合格人员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通过体能达标测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方有权调整或放弃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及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 

(七)试用。拟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聘用后,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岗位聘期1;表现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1聘用期间,根据岗位不同,酬薪待遇月均2500-3900元,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制,工资调整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3公安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方警官       

联系电话:541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