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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1  来源:  

铁山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评议

实   施   方   案

据《铁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的评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对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工作评议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工作评议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1、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5月中旬)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2、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8月上旬)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

3、召开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会议(8月上旬)

根据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组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时间、方法和纪律要求。召开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4、开展自查自评(8月份)

1)评议工作小组向被评议单位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自查自评。

2)被评议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评议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迎评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评议工作。

3)被评议单位按照工作评议的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工作报告。报告要尽可能客观地评价所做的主要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在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调研阶段(9月份)

1、收集意见(9月份)

1)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意见信箱等,向社会各界征求被评议单位的意见。

2)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工作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工作情况。

3)利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行风评议等平台,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

2、民主测评(9月中旬)

向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和测评票,对被评议单位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3、反馈意见(9月下旬)

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就调研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向被评议单位进行反馈。

4、撰写调查报告(9月下旬)

评议工作小组综合整理各方面的意见,撰写评议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三)评议阶段(10月份)

1、评议准备

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评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研究部署评议会议的有关事项。

2、开展评议

召开区评议会议,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

1)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2)评议工作小组向会议作调查报告。

3)集中评议。大会评议发言、询问,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回答询问。

4)测评。区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得票率达到评议会应到会参评人员80%以上的,其中满意票得票率高于50%,评定为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得票率高于60%,评定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得票率在60%以下的,评定为不满意。

5)测评结果现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布。

6)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四)整改阶段(11月份)

1、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制订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

2、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工作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督办方案落实。

3、主任会议听取评议工作小组意见,并决定适时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常委会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测评。

5、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对评议仍为“不满意”的单位,建议区委调整其主要行政负责人职位,或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对其提出撤职案,属垂直管理部门的测评情况送交其上级主管部门。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成员。评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评议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主动迎评。评议对象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工作评议作为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有效途径,作为作风大转变、工作上台阶的重大机遇,作为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迎评,自觉接受评议。

(三)注重工作实效。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结合实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做到边查边改。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地整改,确保取得良好的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评议对象要结合实际,建立起符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特色、促进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使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化、科学化。    

(五)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宣传,增强评议的社会效果,为工作评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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