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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4-15  来源:  

 

2017年是区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铁山作出不懈努力。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

1、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人大监督工作的大局导向、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真监督、真支持。重点围绕民生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履职为民,把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听取报告和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和追踪问效;落实好“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更多使用刚性监督,常委会将重点围绕并听取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交通路网建设、“九件实事”落实情况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加大对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3、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决算情况、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进一步加大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审查监督力度。

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组织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和根据需要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6、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一府二院”及辖区范围内市直管部门及垂管部门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办法,通过被评部门的自查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的评议,发现问题或不足,寻求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7、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重点对我区项目实施情况、公检法专项工作、“九件实事”落实情况等6方面工作进行视察。主任会专项听取经济工作,水土污染、粉尘污染治理情况,旅游总体规划调整情况等6项工作的报告。对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站建设和管理情况、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省级滑轮基地和气排球基地建设等9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9、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10、认真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结合区委重大决策,依法对全区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将区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1、创新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机制。建立“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题、报告、程序等工作机制。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1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实现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审查、法律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委任后的干部跟踪管理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3、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拓展代表知政履职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认真落实区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健全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定期组织和举办代表培训活动。

14、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和评价机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和专委会主任委员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专委会跟踪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对代表建议进行集中督办。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1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法治建设,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16、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17年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能力建设年,制定能力提升计划,细化学习培训方案,将能力建设工作落实落细。重点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关于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提高专委会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企业帮扶、项目攻坚等中心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和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为民情怀和公仆意识。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以上要点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和监督工作计划,主任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件:1、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安排

          2、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3、铁山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重大活动安排表

铁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415


1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安排

1次会议议题(1月)

1、传达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学习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2、审议通过区政府《关于铁山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议案》;

3、听取和审议《铁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

4、审议通过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主任、副主任工作的分工(草案);

5、审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2次会议议题(2月)

任免区政府组成人员。

3次会议议题(3月)

1、通过代表工作的各项考核制度;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4次会议议题(5月)

1、通过关于2017年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方案;

2、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5次会议议题(7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6次会议议题(9月)

1、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7次会议议题(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九件实事”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4
、听取交通路网建设情况的报告。

8次会议议题(12月)

1、听取和审议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7年度区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审议11个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区政府实施《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科教文卫工委、办公室)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该报告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该报告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该报告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该报告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九件实事”情况报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办公室)

8、听取和审议关于对区政府组织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情况报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各工委、办公室)

9、听取交通路网建设情况报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办公室)

1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人事代表室)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3个常规工作报告。

1、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含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7月举行的第5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2、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7月举行的第5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3、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安排在7月举行的第5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1、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5月举行的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科教文卫工委、办公室)

四、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常委会如下审议意见进行督办:

1、关于区政府《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组织部门:科教文卫工委(三季度)

2、关于对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务司法工委(三季度)

3、关于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实施部门:财经工委(四季度)

4、关于区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实施部门:财经工委(四季度)

5、关于区政府交通路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工委(四季度)

五、集中视察活动

1、对我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视察。由财经委做好相关工作。

2、对我区全面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视察。由内司委做好相关工作。

3、对我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由内司委做好相关工作。

4、对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由财经委做好相关工作。

5、对我区交通网络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由城环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6、对区政府“九件实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由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人事代表室负责组织实施。

2、卫计局关于基本生育免费服务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由科教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3、区发改、财政、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环保局关于水土污染、粉尘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5、教育局关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报告。由科教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6、文体旅游局关于旅游总体规划调整情况的报告。由科教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题调研

1、开展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调研。由城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我区创森工作情况调研。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我区国地两税工作情况调研。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我区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由科教文卫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关于政府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实施使用情况调研。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6、开展我区西部科技新城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调研。由城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7、开展我区关于教育信息化及钢山学校建设情况调研。由科教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8、开展我区关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由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9、开展我区关于省级滑轮基地和气排球基地建设情况调研。由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九、其他监督工作

1、强化跟踪监督。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2、推进监督公开。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和结果,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3、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活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来铁山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对列入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