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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铁城英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人才,助推铁山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现制定“铁城英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目标 

   实施“铁城英才计划”要始终围绕落实区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区“五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坚持“产业导向、市场配置、引育结合”原则,通过深入实施招才引智,进一步做大人才增量、做优人才存量,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铁山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二、适用对象 

  “铁城英才计划”适用于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是围绕工业强区,大力实施“一主体两支撑”(以汽车模具及零配件为主体,发展新型铝型材和商业制冷电器为支撑),及时引进工模具、铝型材、城市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旅游开发、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高层次创业人才。掌握关键技术,持有领先水平专利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来铁山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或团队带头人。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掌握关键性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丰富研发经验,或来铁山区领衔创办科技平台的高级技术人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为丰富的团队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带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 

  (三)政府高级雇员。根据铁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实现特定工作目标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的各类专业人才。 

  (四)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教育卫生系统引进的50岁以下,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较强医、教、研能力,能把握本学科最新发展前沿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区属各企业引进的技术精湛、技艺高超,能够解决关键性工艺等操作性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或急需紧缺行业人才。 

  (五)高学历人才。企业、教育、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引才主体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区各招商指挥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负责引进;政府高级雇员由区委、区政府用人所需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引进;高学历人才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引进;高职称人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负责引进;高技能人才由区属各企业负责引进。 

   四、扶持政策 

  (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高层次创业人才扶持政策 

   1.生活补助。给予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及高层次创业人才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助3年。 

   2.安居补助。在我区创办企业一年以上,首次在黄石市区购买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金额15%、最高15万元安居补助。 

   3.个人所得税补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标准,给予50%的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20万元。 

   4.纳税奖励。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企业实缴税收的区级留存部分,按100%进行奖励,连续奖励3年。 

   5.厂房补贴。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由铁山区提供100—1000平方米办公厂房或厂房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年。需购置土地实施产业化的,可享受最高30%土地出让价格补贴。 

   6.贷款贴息。创办企业获得银行等贷款,给予当年贷款利息额75%、最高50万的贴息,连续补贴2年。 

   7.产品扶持。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铁山先行先试。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激励政策 

   1.由铁山区推荐申报,并荣获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技能大师,湖北省“百人计划”、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技能大师以及黄石市“东楚英才”等荣誉的,参照国家和省、市奖励有关标准,一次性给予个人同等额度奖励。 

   2.作为主要完成人,在铁山区实施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科技进步奖等项目成果荣誉的,参照国家、省奖励有关标准,一次性给予个人同等额度奖励。 

   3.入选黄石创新创业团队的,分别给予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3万元、1万元的奖励。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在铁山区内得到实践运用,给予5万元奖励。 

   5.领衔成立院士工作站、教授专家工作站等智力平台的,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6.对推动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全国、全省行业主要荣誉做出贡献的人才,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 

   7.对推动企业首次进入工业规上企业(服务业线上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推动企业首次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或者工业规上企业连续3年年度纳税增幅超过20%、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连续3年年度纳税增幅超过5%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推动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特殊贡献的“一事一议”予以重奖。 

   8.对合作项目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成果明显的高层次柔性人才,给予最高30%的项目报酬奖励。 

  (三)政府高级雇员扶持政策 

   1. 政府高级雇员实行薪金制,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  

   2.在聘用期内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 

   1.安家补助。新引进高职称人才,按正高职称10万元/人,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费,分3年支付。 

   2.生活补助。按正高职称1000元/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连续补助3年。 

  (五)高学历人才扶持政策 

   1.安家补助。新引进高学历人才,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费,分3年支付。 

   2.生活补助。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连续补助3年。 

    五、服务保障 

   1.落户服务。按照户籍办理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对接服务,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安居保障。在黄石市无住房的,提供免费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给予每月最高500元房租补贴。 

   3.社保补贴。引进的企业人才,按实缴养老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金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4.配偶就业。随迁配偶可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 

   5.子女入学。属义务教育(或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可选择区内学校(幼儿园)就读。 

   6.健康服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期安排健康体检。 

    7.搭建平台。建立人才服务超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生活基地)、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吸引省内外优秀大学生认识铁山、了解铁山、汇集铁山。 

    8.人文关怀。每年开展专项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以及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工作交流、丰富业余生活。 

    9.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列支200万元作为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工作宣传、人才引进等各类费用。 

   10.激励措施。开展“优秀人才”、“爱才重才”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组织领导 

   1.“铁城英才计划”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出台配套措施以及人才引进培育政策,抓好人才引进、培育和服务,共同推动“铁城英才计划”落地落实。 

   2.“铁城英才计划”全年接受申报。申报工作按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组织认定、公示公告进行。其中,组织部门统筹负责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发改、经信等部门负责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认定;组织、人社、经信、科技、教育、卫计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类型人才的评审或认定;财政部门负责人才资金统筹管理和跟踪检查,按照区内“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意见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优惠政策、措施,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4. 享受扶持政策的各类人才一般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全职在铁山区工作(柔性引才除外)。 

   5.“铁城英才计划”实施意见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自2017年9月19日起实施。